• 内蒙古修订化工园区评估认定管理办法 强化规范建设促高质量发展

    为优化化工产业布局,规范化工园区建设,提升产业本质安全和绿色发展水平,同时优化招商引资环境,内蒙古自治区近期对《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评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旨在落实国家相关规定,完善实施细则,提高标准要求,推动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修订背景与政策衔接。2021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从国家层面明确了化工园区建设的基本要求和认定标准。为与国家政策有效衔接,结合自身化工产业发展实际,内蒙古对2021年制定的原《评估认定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确保园区建设管理与国家最新要求保持一致,进一步筑牢化工产业安全绿色发展基础。 二、主要修订内容与标准提升。修订后的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化工园区评估认定的实施细则,在园区规划、安全管控、环保治理等方面提高了标准要求。在规划布局上,强化与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衔接,明确园区产业定位和空间布局的合理性;在安全管理上,细化安全风险评估、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要求,推动园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环保方面,严格环境准入条件,加强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生态环境监测,促进园区绿色低碳发展。同时,办法还强化了园区动态管理机制,明确评估认定的程序、时限和退出机制,确保园区持续符合规范要求。 三、实施意义与发展导向。此次修订是内蒙古推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引导化工园区规范化、集约化发展,提升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力。通过严格的评估认定标准,能够有效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优质资源向合规园区集聚,为招商引资提供良好环境,吸引更多符合产业政策的优质项目落地。同时,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强化化工园区的安全和环保管理,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减少环境污染,促进化工产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为内蒙古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25-07-02

  • 内蒙古跨境人民币收支创新高 结算覆盖58国促开放

    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跨境人民币收支总额达历史最高水平,结算业务覆盖全球58个国家和地区,为区域招商引资和外向型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这一突破标志着内蒙古跨境人民币业务迈入新阶段,对优化涉外经济结构、提升金融开放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结算规模实现历史性跨越,覆盖范围持续拓展。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跨境人民币收支规模较上年大幅增长,总量创试点以来新高。业务版图从传统贸易伙伴向全球延伸,全年与58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人民币跨境结算合作关系,涵盖亚洲、欧洲、美洲、非洲等多个区域,体现出人民币在国际贸易中的使用场景不断丰富,区域金融辐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对俄蒙边境贸易支撑作用显著,双边结算占比过半。作为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窗口,内蒙古自治区与俄罗斯、蒙古国的跨境人民币收支保持稳健增长态势。2021年,两地相关收支额占同期本外币跨境收支总额的52.8%,人民币成为边境贸易中的主要结算货币之一。这一成果既得益于边境地区经贸往来的常态化发展,也反映出人民币在周边国家的接受度和认可度持续提升,为双边贸易投资便利化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市场主体参与活力提升,人民币使用占比显著提高。随着跨境人民币政策的持续优化,越来越多企业选择人民币进行跨境结算。2021年末,内蒙古自治区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结算的企业数量达3500余家,较以往有明显增加。人民币跨境收支占同期本外币跨境收支总额的比重提升至46.6%,较上年提高17.4个百分点,显示出人民币在涉外经济活动中的使用频率和偏好度不断上升,市场基础更加稳固。 四、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成效突出,金融创新实现突破。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积极对接“一带一路”倡议,与29个沿线国家开展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收支总额保持可观规模,为区域互联互通和经贸合作提供了金融支持。同时,证券投资领域人民币跨境收支实现试点以来零的突破,金额达258亿元,标志着内蒙古跨境人民币业务从传统贸易结算向资本项目领域延伸,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拓展。 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快速发展,不仅优化了内蒙古自治区涉外经济的结算结构,降低了企业汇率风险,也为招商引资创造了更加便利的金融环境。未来,随着政策支持力度的加大和市场主体参与度的提升,内蒙古自治区跨境人民币业务有望在服务国家战略、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2025-07-02

  • 呼和浩特经开区企业发展效益稳中有进 高质量发展态势持续显现

    2021年,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呼和浩特经开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产业升级与招商引资,推动区域经济发展质效稳步提升。前11个月,开发区规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实现双增长,重点企业拉动作用显著,发展韧性与活力持续增强。 一、经济运行质效稳步提升,发展基础持续夯实。2021年,呼和浩特经开区统筹推进产业发展与结构调整,规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经营效益呈现良好态势。规上工业资产负债率同比明显下降,企业财务结构不断优化,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同时,开发区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为经济稳定增长提供了坚实支撑。 二、重点企业引领作用凸显,产业集群效应增强。2021年,呼和浩特经开区37家规上工业企业中,超亿元产值企业数量占比近四成,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显著。其中,伊利、华耀、齐鲁、创维、利乐、阜丰等重点企业通过技术创新、产能扩张和市场拓展,累计贡献了全区规上工业增量的超120%,成为拉动区域经济增长的核心力量。企业间协同发展态势良好,产业链上下游联动效应逐步显现,形成了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三、招商引资精准发力,发展动能持续注入。2021年,呼和浩特经开区围绕主导产业布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完善配套设施、落实惠企政策等举措,吸引了一批优质项目落地。开发区聚焦绿色食品加工、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强化产业链招商和以商招商,推动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同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审批流程,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为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四、创新驱动战略深入实施,发展活力不断增强。2021年,呼和浩特经开区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区内企业在关键技术攻关、新产品研发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有效提升了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开发区还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动能。 五、要素保障持续优化,发展环境日益完善。2021年,呼和浩特经开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交通、能源、通信等配套设施,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在人才保障方面,通过实施人才引进政策、搭建就业创业平台等措施,满足企业用工需求。同时,开发区强化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缓解企业融资难题,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呼和浩特经开区通过一系列举措,2021年在企业发展效益、产业结构优化、招商引资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开发区将继续聚焦产业升级和创新驱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

    2025-07-02

  • 阿拉善盟强化金融赋能 科技创新与招商引资协同发展

    阿拉善盟深入实施“科技兴蒙”行动,通过推动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服务、加大投放,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同时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区域科技创新活力持续增强。特定年份,全盟银行业支持科技创新表内外融资余额4.22亿元,科创企业贷款较年初新增0.84亿元,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政策引导构建金融支持体系。阿拉善盟围绕“科技兴蒙”行动部署,出台系列政策措施推动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倾斜。当地金融管理部门联合科技主管部门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将科技创新作为信贷投放重点领域,明确支持方向涵盖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通过制定差异化信贷政策,对科创企业实施名单制管理,确保金融资源精准对接科技创新需求,为区域科技创新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二、产品创新拓宽融资渠道。针对科技型企业轻资产、高成长的特点,阿拉善盟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创新,推广科技成果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融资模式。通过建立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机制,简化质押登记流程,帮助企业将技术成果转化为融资信用。特定年份,全盟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余额达0.08亿元,有效缓解了科技型企业抵押物不足的融资难题。同时,部分银行推出“科创贷”专项产品,结合企业研发投入、专利数量等科技指标确定授信额度,为不同发展阶段的科创企业提供适配的融资服务。 三、服务优化提升融资效率。阿拉善盟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简化信贷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为科创企业开通融资绿色通道。对纳入支持名单的科创企业,推行“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模式,运用大数据技术分析企业经营数据,提高贷款审批效率。此外,金融机构加强与科技园区、产业园区的合作,派驻金融专员入驻园区提供常态化服务,主动对接企业融资需求,实现“一企一策”精准服务。通过优化金融服务流程,有效降低了科创企业融资时间成本,提升了金融服务可得性。 四、产融协同助力招商引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成效不仅体现在企业融资规模的增长,更推动了区域创新生态的完善,为招商引资工作创造有利条件。阿拉善盟通过完善科技创新金融服务体系,增强了对科技型项目的吸引力,一些具备技术优势的企业在获得金融支持后加速落地投产。同时,科创企业的发展带动了上下游产业链集聚,形成了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金融赋能下的科技创新活力,成为阿拉善盟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招商引资竞争力的重要支撑,推动区域经济向创新驱动转型。

    2025-07-02

  • 科技兴蒙行动统领草种业振兴实现自主自强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推进“科技兴蒙”行动为统领,聚焦草种业技术创新,通过招商引资引育高层次科研团队和优质资本,创建国家草种业技术创新中心,构建产学研融合支撑体系,着力打好“草种业翻身仗”,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在2022年,这一战略实施加速提升创新能级,为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一、明确发展定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内蒙古自治区以关键技术研发为核心使命,从服务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建设出发,围绕草种产业链全环节部署创新链,强化基础研究与产业应用的衔接。政策制定中,聚焦草种选育、繁育和推广等关键节点,确保创新资源精准投放。通过创建国家草种业技术创新中心这一平台,集成国内外先进技术,重点突破草种抗逆性、高产性等瓶颈,推动草种业成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支柱产业。 二、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内蒙古自治区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优化市场主体创新环境,支持企业联合国内外优势科研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以市场机制为纽带,形成利益共同体,促进各参与主体分工协作、各展所长。政策推动下,创新联合体推动重大基础研究成果快速产业化,例如在草种基因编辑和育种技术转化方面取得实质进展,加速“育繁推”一体化发展,确保产业链条完整高效。 三、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支撑体系。内蒙古自治区着力打造“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发展模式,提升战略科技力量能级。一方面,深化高校、院所与企业的合作关系,通过共建实验室、中试基地等载体,实现知识共享和资源互通。另一方面,强化“育繁推”环节衔接,从实验室到田间推广的无缝对接,确保创新成果快速落地。在2022年,这一体系显著增强技术供给能力,支撑草种业整体跃升,为打好翻身仗提供坚实保障。 四、提升战略科技力量强化创新能级。内蒙古自治区以“科技兴蒙”行动为统领,整合区域创新资源,提升草种业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政策导向下,通过招商引资引入国内外高端人才和先进设备,壮大研发团队规模。同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成果转化机制,激发创新内生动力。战略布局重点在草种自主可控领域,突破外源依赖,实现种业科技整体自主化,服务国家生态治理需求。 五、推动招商引资激发创新活力。内蒙古自治区依托招商引资策略,多渠道引入社会资本和市场力量,优化创新资源配置。具体措施包括吸引企业投资草种研发项目,联合地方政府打造产业孵化平台,推动重大项目落地生根。招商引资成果助力创新联合体建设,形成可持续创新生态。在2022年实践基础上,招商引资带动投资增长,赋能草种业全链条升级,巩固“草种业翻身仗”的长期基础。 六、加快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目标。内蒙古自治区以“科技兴蒙”行动统领全局,确保种业振兴行动高效推进。政策执行中,强化监测评估机制,跟踪创新效能提升进度,针对性优化措施。重点聚焦草种业“翻身仗”的实施路径,如技术成果市场化、产业标准化建设等。通过系统性突破,内蒙古自治区正加速迈向种源自主可控的阶段性成果,为国家粮食和生态安全贡献关键力量。

    2025-07-02

  • 甘其毛都口岸重点项目投资推动区域经济新飞跃

    甘其毛都口岸作为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关键节点,计划投资亿元级推进重大项目以吸引更多招商引资,强化边境贸易枢纽地位。当地管委会通过创新机制确保项目落地,旨在优化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从而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与经济活力。这一举措将有力带动中蒙跨境合作,为内蒙古自治区乃至全国对外开放注入新动能。 一、 甘其毛都口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是中蒙边境核心陆路口岸之一,近年来持续承担区域大宗商品贸易通道功能。作为内蒙古自治区融入“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支点,该口岸货运量稳步增长,2023年数据显示进出口货物量实现两位数提升。长期建设规划中,巴彦淖尔市政府明确优化口岸环境为优先方向,以支持跨境贸易便利化需求。2024年,甘其毛都口岸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发展部署,选定两项市级重大项目,聚焦基础设施升级与智能化改造,为后续大规模招商引资奠定基础。项目整体框架参考国家口岸发展规划,确保与中蒙经济走廊建设协同推进,契合区域开放战略目标。 二、 甘其毛都口岸管委会主导投资计划,总额设定为实现亿级规模,年度重点推进两项市级重大项目,包括智慧口岸建设及物流枢纽扩展项目。这两项工作针对通关效率瓶颈,规划涵盖技术系统更新和硬件设施提升,资金分配强调可持续投资回报。管委会创新管理机制,建立包联领导责任制,由专项人员分责项目全流程监督,同时组建项目推进专班提供“保姆式”服务。工作机制包括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问题协调解决能力。沟通机制依托巴彦淖尔市发改部门支持,确保信息及时互联互通。此模式借鉴内蒙古自治区其他口岸经验,旨在通过结构性优化强化项目执行刚性。计划核心目的之一为提升口岸综合承载力,进而吸引跨境投资与产业集聚。 三、 在推进措施层面,甘其毛都口岸管委会实施系列服务举措确保项目高效运行。包联领导机制要求领导成员深度参与项目节点控制,每项工作落实专人跟进,结合动态调度减少推进障碍。项目推进专班整合口岸各部门资源,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覆盖申报、建设和验收环节。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月非固定时间召开,由巴彦淖尔市政府协调各方资源攻关难题,涵盖用地审批和政策配套等要点。沟通机制强化跨部门协作,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口岸管理平台共享数据。这些措施源自实际调研,参考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如通关一体化理念的应用,有效降低项目实施风险。服务优化重点还包括数字化工具引入,支持远程监控与反馈闭环。总体推进策略体现流程标准化与问题响应优先级,保障投资计划稳定执行。 四、 项目预期效益将显著提升甘其毛都口岸在区域经济中的地位,驱动跨境产业链联动。智慧口岸建设增强查验自动化水平,缓解传统通关拥堵问题,物流枢纽扩展项目优化仓储中转效率,预计缩短货运周期。这些改进将直接拉动内蒙古自治区对蒙贸易规模,吸引更多外资企业入驻巴彦淖尔市开展合作,形成良性招商引资循环。经济影响辐射至就业与供应链优化,支撑中蒙能源及资源品贸易稳定。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目标,口岸升级将加快边境经济发展示范作用。下一步,甘其毛都口岸管委会计划强化项目数据跟踪统计,通过模型分析预测效果并调整实施节奏。长远工作重心放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上,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确保项目社会效益最大化。此举与全国口岸高质量发展政策一致,如推动通关便利化改革试点成果深化应用。 五、 投资计划不仅局限于设施改善,更强调区域协同与对外开放深化。甘其毛都口岸作为关键枢纽,其升级对巴彦淖尔市融入国家战略具有支撑性作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提供政策配套支持,包括跨境合作协议更新与招商引资补贴政策完善。项目注重环境可持续发展,设计过程纳入绿色标准减少生态影响。区域合作方面,巴彦淖尔市联动邻市打造跨境经济走廊,参考中蒙俄经济带成功经验。招商引资策略着重产业匹配度,通过口岸功能拓展吸引物流及制造企业投资,形成多点集聚效应。2024年实施计划后,甘其毛都口岸能力提升将助推内蒙古自治区全面对外开放格局,巩固边境经济安全基石。管委会承诺持续信息公开透明,便于企业参与监督,确保投资成果高效转化实际红利。

    2025-07-02

  • 内蒙古链式创新驱动产业新质动能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紧扣产业链供应链部署创新链,以“科技兴蒙”行动为引领,在储能、氢能等五大领域和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推动产业向中高端、智能化、绿色化转型。通过招商引资,吸引国内外资本,深化产学研合作,加速形成产业升级新动能。 一、创新链部署以“科技兴蒙”行动为核心,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加强创新布局。内蒙古自治区围绕大规模储能、氢能、稀土、石墨烯和二氧化碳捕集五大前沿技术领域,以及新能源产业,系统推进技术研发与融合。通过构建政策支持体系,引导资源向产业链薄弱环节流动,确保供应链稳定,为产业转型夯实基础。这一行动促进产业与科技的深度融合,助力传统产业加速迈向智能化、绿色化新阶段,提升整体竞争力。 二、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行动,形成梯次培育体系,强化融通创新。在特定实施周期内,内蒙古自治区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企业—科技型领军企业”全链条培育机制,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该体系重点支持中小科技企业成长,通过融资支持、人才引进等手段,加快企业创新能力提升。此举有效整合分散创新资源,释放集群效应,为产业新动能注入活力,并辐射带动区域创新水平提升。 三、在能源、乳业、草业、中医药(蒙医药)、稀土功能材料、羊绒制品等重点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驱动产业向中高端升级。基于产业链实际需求,内蒙古自治区整合高校、科研院所资源,集中突破核心技术瓶颈,如储能安全性、稀土应用拓展等领域。针对新兴产业,推进新能源技术迭代,强化可持续性创新。攻关行动弱化数据指标,注重技术转移转化,直接服务产业优化,避免虚构概念,确保方案科学严谨。 四、培育科技型领军企业引领产业技术创新,在重点产业领域形成示范效应。依托梯次体系,内蒙古自治区在乳业、能源等行业选育科技领军主体,突出其在标准制定、技术辐射中的核心作用。企业牵头开展产学研协同,整合上下游力量,推动创新成果高效市场化。这一过程强化产业链韧性,加速技术普惠应用,为整体转型提供强劲引擎。 五、支持科技型领军企业联合各方力量建设关键共性技术重大创新平台,夯实产业基础支撑。内蒙古自治区鼓励企业主导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高端平台,聚焦共性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平台协同政府、高校、研究机构,推动资源共享与开放合作,确保创新生态可持续发展。此类平台不仅提升区域创新能级,还促进招商引资,吸引高端项目落地,形成集聚效应。 六、招商引资与融通创新结合,释放“链式反应”新动能,全面优化产业结构。内蒙古自治区以创新链驱动招商引资,吸引外部投资注入重点领域,深化开放合作机制。通过政策引导与服务体系,促成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良性互动,推动经济向创新驱动转型。成果体现在产业质量提升、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2025-07-02

  • 内蒙古首批科技专项资金下达 支持27个重点科技项目

    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首批科技专项资金正式下达,总金额超亿元,重点支持27个科技计划项目。资金聚焦“五大领域”、生态环境及农牧业等关键方向,通过持续稳定的科技投入,为区域创新驱动发展注入动力,同时优化科技创新生态,助力招商引资和产业转型升级。 (一)聚焦重点领域,强化科技支撑能力。此次专项资金重点投向科技重大专项和农牧业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科技重大专项涵盖“五大领域”和生态环境领域共16个项目,“五大领域”包括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等产业方向,例如在包头市的高端装备制造项目,围绕智能矿山装备关键技术开展研发,旨在提升装备智能化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生态环境领域项目针对内蒙古草原生态保护、沙地治理等突出问题,在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等地实施草原生态修复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动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协同发展。农牧业领域的11个关键技术攻关项目,聚焦通辽市、赤峰市等农牧业主产区,开展玉米、大豆等主要农作物良种繁育,以及奶牛、肉牛高效养殖技术研究,助力农牧业提质增效。 (二)实施滚动支持,保障项目持续推进。此次下达的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均为2020年已立项并启动实施的分年度滚动支持项目,体现了内蒙古对科技计划项目的系统性规划和长效投入机制。通过分年度资金安排,确保项目在研发周期内获得稳定资金保障,避免因资金断档影响研发进程。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建立了项目跟踪管理机制,对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监测,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定期提交进展报告和经费使用说明,确保资金按照计划用于科研活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优化创新生态,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科技专项资金的及时下达,对内蒙古构建良好创新生态、吸引创新资源具有积极作用。在“五大领域”的科技投入,将加速相关产业技术突破和成果转化,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生态环境领域的技术研发,有助于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统一;农牧业领域的技术攻关,将进一步巩固内蒙古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地位。这些举措共同营造了重视科技创新、支持产业升级的良好环境,增强了对高新技术企业、科研团队的吸引力,为招商引资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科技支撑。

    2025-07-01

  • 通辽科技创新新政助力招商引资强引擎

    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关键阶段,通辽市于2023年印发了《关于深入落实“科技兴蒙”行动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标志着该市科技创新的重大突破。这一政策通过财政资金“后补助”机制,对自治区级以上创新平台、科技企业和科技成果转化等给予系统性奖励,强化招商引资支撑体系。作为通辽市迄今最具系统性的科技政策文件,它融合22项创新举措,旨在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区域内生动力,为优化营商环境、吸引海内外资本注入强大动能。 (一)政策背景与战略导向 通辽市出台《科技创新28条》是对国家“科技强国”战略和内蒙古“科技兴蒙”行动的积极响应。内蒙古近年大力发展绿色能源、数字经济等高端产业,推动产学研融合。通辽市作为资源转型试点城市,聚焦农业现代化、清洁能源利用等领域,通过政策改革弥合科技与市场鸿沟。该文件强调解放思想,优化资金流向,优先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此举不仅巩固通辽市区域战略地位,更提升科技要素集聚力,为招商引资创造更稳定政策预期。 (二)政策核心内容与创新机制 该政策涵盖奖励认定平台、培育科技企业、促进成果转化三大支柱,并突出“后补助”奖励机制的系统应用。具体包括对自治区级创新载体给予财政匹配奖励,引导科技型企业提质增效,同时对重大转化项目提供风险补偿。通辽市政策首次引入科技成果产业化评价体系,简化审批流程。在22项举措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转移机制,推动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高效转化。这些内容延续了内蒙古优化产业结构的既有经验,结合地方特色制定差异化支持路径。 (三)科技创新重点领域聚焦 围绕科技创新重点领域,通辽市政策瞄准数字农业、生态治理和智能制造方向,打造区域竞争优势。通辽市依托草原资源优势,专项支持生物技术应用;同时强化能源转型领域科技研发,促进清洁能源产业链延链强链。在机制改革上,政策细化产学研合作模式,鼓励企业与院所共建实验室,实现技术共享。这些领域布局强化了内蒙古“草原硅谷”规划中通辽市的节点作用,吸引高端资源集聚,筑牢招商引资科技底座。 (四)财政支持与人才激励体系 政策建立完善的财政资金引导机制,以“后补助”为主轴对优秀科技人员与创新团队给予荣誉性奖励,不单纯注重量化指标。通辽市财政安排专项预算,优先扶持基础研究与应用开发。在人才激励上,政策覆盖顶尖专家与基层科技人员,提供职业发展通道和成果共享权益。这一体系强调普惠性与公平性,避免政策碎片化,确保资金精准滴灌到创新一线,营造出利于招商引资的科技生态系统。 (五)区域协同与发展成效预期 通辽市政策突出与国家及自治区政策的衔接,构建跨区域创新网络。通过设立科技成果转化联盟,协同呼和浩特、包头等城市推动区域资源共享。预期将显著提升通辽市科技竞争力,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形成示范效应。长远看,政策将培育一批科技骨干企业,增强招商引资磁吸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一系统创新为内蒙古探索西部科技崛起提供可复制经验,彰显通辽市在全国科技布局中的重要作用。

    2025-07-01

  • 内蒙古绿色创新引领产业转型升级新路

    内蒙古自治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通过招商引资吸引多方资本和绿色企业,推动传统产业转型与新兴产业发展融合。全区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深化创新驱动策略,加速全行业绿色升级,为经济可持续增长注入新动能。 (一)内蒙古自治区坚定实施生态优先发展战略。从2019年起,全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将绿色发展纳入政府考核体系,优化生态环保和产业规划协同机制。重点整治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引导资源向绿色经济领域倾斜,保障草原、森林和水源保护恢复工作长效化。这些举措夯实了转型基础,提升了环境承载能力,助力构建低碳循环产业体系。 (二)能源结构加速优化,支撑绿色转型成效显著。从2015年至2023年期间,内蒙古自治区推进煤电优化与新能源替代,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大幅提升。全区电力装机总量增长至新台阶,清洁能源贡献不断增强,有效降低碳排放负担。依托丰富自然资源和政策扶持,新能源逐步成为电力供应的关键力量,带动产业结构向低碳化演进。 (三)创新驱动成为产业升级的核心引擎。内蒙古自治区强化技术赋能,依托数字经济发展战略,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与传统工业深度融合。全区在呼和浩特、包头等重点城市设立大数据中心集群,拓展智能制造、智慧农业等应用场景,提升产业链韧性。这一创新路径加速了企业数字化转型,助推装备制造、能源等领域实现技术迭代和效率跃升。 (四)全行业协同推进,绿色创新体系持续深化。内蒙古自治区聚焦有色金属、化工等传统优势产业,出台转型政策引导技术改造和绿色标准升级。全区通过招商引资培育新兴产业,如生物科技、可再生能源装备,实现多点突破。2020年以来,一系列示范项目落地,彰显了全区绿色增长的韧性与活力,为长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五)展望未来,内蒙古自治区将持续完善绿色发展长效机制。全区深化制度创新和市场监管,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探索区域合作共享模式。通过政策衔接和技术引领,加速形成“绿色+创新”双轮驱动格局,助推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同共赢。

    202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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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您制作、发布、传播的内容应自觉遵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要求。您同意并承诺不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的内容: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

3)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5)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

6)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7)煽动地域歧视、地域仇恨的;

8)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迷信的;

9)编造、散布谣言、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10)散布、传播暴力、淫秽、色情、赌博、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未获他人允许,偷拍、偷录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11)包含恐怖、暴力血腥、高危险性、危害表演者自身或他人身心健康内容的;

12)危害网络安全、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13)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4)对他人进行暴力恐吓、威胁,实施人肉搜索的;

15)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

16)散布污言秽语,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

17)侵犯他人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内容的;

18)散布商业广告,或类似的商业招揽信息、过度营销信息及垃圾信息;

19)提交、发布虚假信息,或冒充、利用他人名义的;

2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干扰“产业园区网”正常运营或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其他信息。

二、违约责任

2.1针对违反本协议或其他服务条款的行为,“产业园区网”有权单方采取预先警示、拒绝发布、立即停止传输信息、删除文章等措施。“产业园区网”将对有关处理结果进行公告。对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将保存有关记录,并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配合有关主管部门调查。

2.2因违反本协议或其他服务条款规定,引起第三方投诉或诉讼索赔的,您应当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可能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因违法或违约行为导致“产业园区网”及其关联“产业园区网”、控制“产业园区网”向任何第三方赔偿或遭受国家机关处罚的,应足额赔偿“产业园区网”及其关联“产业园区网”、控制“产业园区网”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3“产业园区网”尊重并保护法人、自然人的知识产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您保证,在使用“产业园区网”相关服务时上传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链接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权利及合法权益。否则,“产业园区网”有权在收到权利方或者相关方通知的情况下移除该涉嫌侵权内容。针对第三方提出的全部权利主张,由您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可能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如因侵权行为导致“产业园区网”及其关联“产业园区网”、控制“产业园区网”遭受损失的(包括经济、商誉等损失),还应足额赔偿“产业园区网”及其关联“产业园区网”、控制“产业园区网”遭受的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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