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乌兰浩特市招商】2015年乌兰浩特市政府工作报告

    2015年2月5日在乌兰浩特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市长朱成帮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2014年工作回顾2014年,是我市发展进程中既充满挑战,又富有成效的一年。一年来,按照盟委、行署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各族人民,以稳增长、惠民生、保稳定、促和谐为主线,统筹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经济社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态势。综合经济实力持续增强。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47.6亿元、增长7.8%。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38.4亿元、增长19.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7.2亿元、增长24.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97.5亿元、增长12%。城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2667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645元,分别增长10%、14%。新型工业化进程明显加快。实施全口径重点项目162个,其中工业重点项目37个、完成投资38.4亿元。京能一期、烟厂二期、红城水泥搬迁、森辉印务卷烟包装盒、中元电气变压器等27个项目建成投产,主导产业支撑作用明显增强。投入1.5亿元,完善开发区基础设施,入驻企业达到78家,营业收入完成110亿元、增长8.9%,被自治区评为“农牧业产业化示范园区”。乌钢与河北敬业集团实现战略重组,恒大集团成功收购鼎旺粮油,承接产业转移取得重大突破。投入“助保贷”引导资金1800万元,帮助中小微企业贷款4.4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54.7亿元、增长6.3%。实施新续建招商引资项目109个,引进资金69亿元,向上争取资金9.4亿元,均增长10%。城市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全面打响棚户区改造攻坚战,三大片区共征收房屋8973户、63.2万平方米,回迁安置群众7178户。依托盟市共建资金,改造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36条、24.8公里;硬化主要街路两侧人行道25万平方米,设置停车泊位3500个;施划道路标志线2万平方米,安装隔离护栏2500米;综合改造阳光、胜利等老旧小区12个。新续建廉租住房2605套,发放廉租住房补贴690万元,益民小区、欣民小区廉租住房被自治区评为“优质样板工程”。投资1.9亿元,实施出入口、成吉思汗公园、洮儿河生态休闲公园等重点绿化工程,栽植树木75万株,绿化面积30万平方米,覆盖率达到38.2%,成吉思汗公园提升改造工程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乌新高速公路、乌白快速铁路开工建设,机场新跑道投入使用,航站区工程通过预验收,立体交通网络进一步拓展。新版城市总体规划获得自治区政府批复,完成河东区、城南区城市设计和重点村屯规划,城乡规划体系逐步完善。进一步理顺物业、市政、环卫等城市管理机制,顺利通过自治区城市建设管理年考核验收,城乡环境常态化管理水平稳步提高。农牧业现代化进程明显加快。粮产达7.8亿斤,再创历史新高;家畜存栏32.8万头只,肉羊、肉鸡、奶牛等养殖专业村日益壮大。完成鄂尔多斯援建温室2705栋,新打机电井200眼,新增有效节水灌溉8万亩、高标准农田3000亩,农业基础条件显著改善。新增区级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3家,北雁大米、草原金谷大米、雪峰精致面粉被评为自治区名优特农产品,产业化水平明显提高。对32个贫困嘎查村实施“三到村三到户”精准扶贫,投放富农贷4364万元。洮儿河治理工程进展顺利,阿木古郎河治理工程全部完工,水保治理33平方公里,新增生态保护面积10万亩。植树造林12.4万亩,封山育林1万亩,被自治区评为“重点区域绿化优秀旗县”。建成通乡通村公路101.2公里,出行条件不断改善。投入2100万元,争取上级资金1973万元,实施一事一议项目87个,惠及51个嘎查村,胡力斯台被评为“中国最美休闲乡村”。第三产业日益繁荣。物流园区实现销售收入120亿元,利丰汽贸4S店、中津汽贸城、金鹿运业大型停车场等12个新续建项目如期推进,被自治区评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国际裘皮城投入运营,欧亚商业综合体、蒙佳大酒店、铭都商业广场、财富时代广场、欧蓓莎城市生活中心、金泽四星级宾馆、博源五星级酒店等项目进展顺利,打造城市新兴商业圈取得实效。成功举办首届乌兰浩特食品博览会,圆满承办中俄蒙美食文化节暨绿色有机农畜产品展洽会,积极参加乌兰巴托•兴安盟投资贸易洽谈会、北京•兴安盟绿色有机产品博览会,签订贸易协议总额7.6亿元,我市知名度和吸引力进一步提高。开工房地产项目34个、230万平方米,竣工90万平方米,房地产市场逆势上扬。河东区和新区菜市场、钢材市场等项目开工建设,关店绒毛市场基本建成,胜利农贸市场投入使用,市场体系进一步健全。全年旅游人数达94.3万人次、增长15%,收入达8.8亿元、增长11.5%。社会事业长足发展。新区幼儿园、蒙古族小学体育馆、十五中教学楼主体封闭,朝鲜族学校餐宿楼、五一小学教学楼建设完工,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四中与北京师范大学、十二中与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实现联合办学,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升。成功举办第三届红城文化节、万人万步走、中小学生运动会、校园足球联赛等活动,文体事业日益繁荣。市、镇、村三级医疗机构实现双向转诊,市医院与北大航天中心医院、北京航天总医院协作共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落实“单独两孩”政策,计生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保障和改善民生取得新进展。在可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公共财政用于民生领域支出达17.7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70%。新增城镇就业4800人,发放小额贷款6200万元,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被自治区评为“创业型城市”和“充分就业城市”。城乡低保月补助和年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425元、3156元,累计为6780名失地农民办理养老保险,城乡五险累计参保35.4万人次,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环卫小区一期、乌钢污染区居民易地安置项目主体完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社会服务管理指挥中心交付使用,重点民生项目按期推进。“十个全覆盖”工程基本实现三年任务一年完成,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及时足额发放暖心煤补助1858万元、低保家庭大学生资助金1163万元,惠及3.1万个家庭、337名大学生。*开展“六五”普法,公民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大力推行交巡合一警务模式,优化警力部署,治安、刑事案件分别下降39.3%、28.2%。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环境污染等专项整治行动,全年无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区盟配套规定精神,着力解决“四风”以及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政府履职能力显著增强。不折不扣地落实市委“五大工程”和“十条红线”,腾退办公用房7500平方米,清理超标公务用车121辆,“三公”经费下降8%,机关政务、事务、接待等工作水平明显提高。承接上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26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顺利推进。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89件、政协委员提案90件、盟政协委员提案32件,办复率100%,被盟政协评为“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全面完成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被评为“全国先进集体”。政务公开、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和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成效明显。各位代表,所有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总揽全局、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各镇、街道办事处和政府组成部门、群团组织、垂直管理单位、驻军部队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全市上下同心同德、真抓实干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乌兰浩特建设与发展的同志们、朋友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发展进程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强市立市的支柱企业少,进位赶超的内生动力明显不足,经济发展的基础还不牢固;二是可用财力少,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保工资、保运转、促发展的压力很大;三是城市功能还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依然繁重;四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需要加倍努力;五是政府职能转变需要进一步加快,“四风”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不作为、不担当、效率低、办事难等现象还时有发生。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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